各位同学:
按照学校就业办的要求,相关达到毕业年限的同学须向培养单位提交就业证明。请各位同学于5月31日之前将就业证明(必须加盖单位公章)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mpaynu@126.com,邮件命名为“就业证明-学号-姓名”。请各位同学按时提交,以免影响您正常毕业。 需要提交就业证明的员工名单及就业证明示例请参看附件。
MPA办公室
2020年5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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